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信箱管理办法
为推进电子政务,实现政务公开,有效地发挥我局政务网政务信箱“与民沟
通、为民服务”的功能和作用,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责任分工及程序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及部门信箱》(以下简称信箱),包括局长信箱、部
门信箱和举报投诉信箱。信箱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分工承办,局
督察室定期检查督办,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一)局长信箱管理
局长信箱的信件分别由各位局领导对有效信件做批示。局信访室根据领导的
批示,转主管部门办理。局领导未批示的信件超过3天,信访室根据信件内容转主
管部门办理。主管部门将办理意见报批示局领导审查,经同意后,及时通过电话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答复来信人,并将答复意见转信访室存查。信访室将办理
结果写入信箱管理系统,并于每月10日填写《信箱月统计表》,进行统计和公
示。
(二)部门信箱管理
部门信箱即部门主要负责人信箱,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阅办,由部门直接答复
来信人,并将办理结果写入信箱管理系统。对需要请示主管局领导的信件,经请
示后,按批示意见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来信,转相关部门办理,在
政务信箱系统记录转办过程,并将最终办理概述写入管理系统存查。各接件部门
每月10日前在信箱系统填写《信箱月统计表》导出电子文档报局督察室。
(三)局督察室对各部门网上来信处理情况进行督察
局督查室负责督察部门网上来信办理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汇总各部门《信
箱月统计表》后写出总结,报局长审阅,同时送信访室备案。
二、网上办理流程
政务信箱的信件办理过程在政务网和OA网切换。来信接收,局长批示,信访
室转发过程记录、存储来信办结概述,各部门启办来信、转发来信过程记录,存
储来信办结概述,督察室监督部门信箱来信办理情况,在政务网上进行。网上信
件具体办理过程在局系统OA网上进行。
三、办理时限
局长和部门信箱群众来信办理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难度较大的为20天。
局长信箱信件办理时限从局长批示当日算起,部门信箱信件办理时限从收信之日
算起。各位局领导和各部门要及时查阅、处理政务信箱中的群众来信,每天至少
阅办一次。对办理过程复杂、超过时限的信件,要说明原因。
四、检查督办
局督察室对各业务主管部门网上信件办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办理信件是否准确、合理、及时,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复。
五、考核评比
(一)每季度公布相关责任部门办理结果,好的表扬,差的批评。
(二)网上信件办理质量记入相应处室考绩档案,考核评比内容:一是通过
回复时间,检查办件效率;二是通过来信人的信息反馈,检查办理质量。
六、技术保障
局信息中心对局长及部门信箱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做好应用培训,用户、权
限和安全管理,积极协助用户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